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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如箭在弦,四大特征区分科创板、新三板、新兴板
发布时间:
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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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出建设金融中心之后,近年来上海市又提出建设科创中心的战略目标,但面对深圳新兴产业集群的蓬勃发展,上海显然着急了。急于祭出战略新兴板和科创板的组合拳,全面提升上海市孵化科技创新企业的水平。

据最新消息,“科创板”开板将会早于战略新兴板,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成熟,只待发令枪响。这个科创板对很多投资来说,是个新鲜事儿,被市场称为“四新板”的科创板主要有哪些特征?它与新三板、战略新兴板怎样区别定位?

科创板四大特征鲜明

第一,是科创板可能先于主板市场实施股份发行注册制。上海股交中心创新业务部总监陈妍表示,科创板将参照拟实施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有关要求,建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挂牌审核机制。由挂牌企业和中介机构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信息披露审核的重点在于所披露信息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

第二,是科创板对个人投资者的门槛较低。相较新三板500万元的投资门槛,科创板仅为其十分之一。陈妍表示,科创板建立了合格投资者制度,主要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其中,对个人投资者的要求是,有金融资产50万元以上。包括个人投资者的银行存款、投资的股票、理财产品等相加超过50万元。陈妍称,根据市场近年来的实践检验,50万的投资门槛较为适合上海股交中心的现实要求。同时,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科创板将有上下50%的涨跌幅限制。

第三,什么类型的企业可在科创板挂牌?科创板和新三板一样,同属于主要服务中小企业的专业化市场,但与新三板不同,科创板将重点面向尚未进入成熟期但具有成长潜力,且满足有关规范性及科技型、创新型特征的中小企业。

科创板明确支持中小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机器人、大数据、P2P金融等概念将会走俏。有媒体报道称,科创板有望先上“本邦菜”首批挂牌企业来自张江高科技园区,储备的企业约有50家。

第四,科创板、新三板及“战略新兴板”的定位有何区别?科创板、新三板、战略新兴板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对企业的利润没有硬性要求。但科创板面向尚未进入成熟期但具有成长潜力的企业(介于天使轮与A轮融资之间)。战略新兴板面向已经跨越创业阶段进入高速成长阶段、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如同程)。新三板企业介于四新板与战略新兴板之间。

组合拳源于科技强市战略

今年5月25日,上海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22条意见。

意见称,综观国内外发展形势,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国际经济竞争更加突出地体现为科技创新的竞争。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依靠要素驱动和资源消耗支撑的发展方式难以为继,只有科技创新,依靠创新驱动,才能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国民经济迈向更高层次、更有质量的发展阶段。不抓住机遇,不改革创新,我们就不能前进。

上海作为我国建设中的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必须服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牢牢把握世界科技进步大方向、全球产业变革大趋势、集聚人才大举措,努力在推进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面走在全国前头、走到世界前列,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在业界看来,上海市在提出金融强市之后,再次提出科技强市目标,旨在通过相关方的合力,初步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枢纽和最具活力的国际经济中心城市之一,最终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成为与我国经济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相匹配的全球创新城市。

为了达到这些目标,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战略新兴板”,推动尚未盈利但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技创新企业上市。争取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专板,支持中小型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挂牌。探索建立资本市场各个板块之间的转板机制,形成为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创新企业服务的良好体系。

也就是说,战略新兴板和科创板同属于上海市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战术组合。战略新兴板对应的是尚未盈利,但已具有一定规模。而科创板对应的是中小型科技创业企业。

组合拳相得益彰

意见中,上海市明确表示探索资本市场各板块之间的转板机制。近水楼台先得月,在科创板挂牌的企业,在达到相关资质后,具备向战略新兴板转板的先天有利条件。

对此,上海股交中心创新业务部负责人陈妍也表示,上股交致力于把“科创板”打造成为战略新兴板的孵化板。其从设立之初就在制度设计、信息披露等方面,尽量与战略新兴板靠拢,看重高成长性,兼顾创新的多元性。比如,科创板对挂牌企业的要求比E板(上海股交中心非上市公众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更前也更后,前即往初创期走,对企业盈利没有要求;后则是对发展成熟的企业“收入+净利润”或“收入+现金流”的要求都不低,更靠近战略新兴板要求。

从挂牌条件上理解,科技创新企业专板将在证券市场首创“基础性挂牌条件+可选择的个性化挂牌条件”的双线模式。

一方面,挂牌科技创新企业专板需要满足基础挂牌条件,如股份制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股份发行转让合法合规等共性要求,同时必须是“科技创新型”企业。如何认定企业类型,决定权不在交易所手中而是放回市场。首先会由企业自主申报,再由推荐机构等第三方发表专业意见。

另一方面,可选择的个性化挂牌条件,是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而提出定性、量化的要求;只要满足其中一项,在同时符合基础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就已具备了挂牌资格。而科技创新企业专板服务成熟早期企业的创新点,也在这一条件中得到充分体验。比如,尚处于研发投入阶段的创业初期企业、具有某项领先技术或新业态和新模式的科技创新企业,都能以此作为自身的个性化挂牌资质。个性化要求的认定,也同时交于市场和专业机构认定。

而战略新兴板尽管没有提出盈利要求,但对规模的要求较为严苛,将引入以市值为核心的财务指标组合,增加“市值+收入”、“市值+收入+现金流”、“市值+权益”等多种多套财务标准。还允许暂时达不到要求的新兴产业企业、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

最新初拟的方案中,也明确了战略新兴板上市标准将注重非盈利性指标,并设置了四套评判标准:一是市值(10亿)+现金流(经营性现金流2000万)+收入;二是市值(15亿)+收入(1亿);三是市值+净利润;四是市值(30亿)+股东权益(2亿)+总资产(3亿)。

此外,关于上海的战略新兴板、科创板,与深圳的创业板、前海股交中心,业界表示,战略新兴板对标的是创业板,属于竞合关系,科创板对标的是前海股交中心,两者是竞合关系。